退貨與退款政策
太平洋門戶貿易有限公司採 B2B 詢價模式,不設線上付款。本政策規管書面銷售合約下的退貨、瑕疵及索賠。
1. 適用法律
B2B 銷售主要受《貨品售賣條例》(第26章)規管。如涉及消費者元素,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等可能適用 — 我們標準條款面向企業買家。
2. 瑕疵或不符規格貨品
須於合約註明之期間內(通常為到達目的港後 7–14 日)以書面通知瑕疵、運輸損壞或不符合協定規格,並附照片、驗貨報告或提單等證據。
3. 補救方式
- 修理或更換瑕疵部件(在可行範圍內)
- 價格調整或貸項通知單
- 就未交付或按合約拒收之貨品退還已付款項
4. 退貨物流
退貨運費按合約及 Incoterms 分配。未經事先書面批准之退貨不予接受。
5. 索賠程序
請電郵 info@pacificgateway.hk,並提供採購訂單號、提單編號及索賠詳情。
